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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5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一)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考虑申报人选累积贡献,切实将在我省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推荐指标。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二、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2013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一般要求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或以上奖项),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论、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8.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湘西特聘专家等在申报时优先推荐。

三、推荐指标

符合条件者1-2人。

四、选拔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选拔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2.人事处、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党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为申报人个人简介、科研业绩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字数限2000字。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1,用word格式,表格可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网址为http://rst.hunan.gov.cn),按附表说明打印,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此表需用Microsoft Excel格式。

4.经人事处、科研处审核原件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均须提供电子文档。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奕,电话:88228215,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