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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湘一师教通〔2014〕99号

通 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一师院字〔2013〕2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学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范围

入学以来,有1门次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程、限选课程、实践环节)不合格的在校学生。任选课程不计入统计范围。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与要求

1.各学院教务办从教务系统中导出本学院需要进行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操作流程见附件1),以班为单位发给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

2.各班班主任负责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要求学生在预警通知书上亲笔签名、确认,并认真填写家长联系电话与联系方式。学业预警通知书中,“通知书编号”由各学院教务办统一填写,其余由班主任组织填写。

3.对于有1-2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班主任需将学业预警通知书发至被预警的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发至学生本人的则邮寄给学生家长。对于有3门及3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请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将经学生签字确认后的学业预警通知书邮寄给家长,并保留邮寄凭证、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存档。

4.学生在签字确认学业预警通知中的有关信息后,需将不及格课程情况在一周内及时告知家长。

5.各班班主任将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邮寄的情况报到学院教务办,并提交邮寄凭证。各学院教务办汇总相关材料后,填写《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邮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6.班主任须及时与预警学生进行集体谈话,填好谈话记录单(见附件4)。通过谈话,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政策(如留级、退学),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学生改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三.预警材料归档要求

1.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及相关谈话记录单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整理存档。

2.班主任邮寄《学业预警通知书》时,需留存邮局签发的邮寄凭证,并交所在学院教务办汇总存档。

3.各学院需将《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邮寄情况统计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业预警工作日程安排

1.各学院进行工作布置:11月1日前。

2.组织填写学业预警通知书:11月7日前。

3.班主任签发、邮寄学业预警通知书:11月14日前。

4.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邮寄情况统计表》:11月21日前。

五.学业预警工作要求

1.学业预警是提高学生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学校、家长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是学校校风与学风建设中的大事。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统筹安排,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好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和相关人员的工作,确保学业预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须切实做好学生学业预警材料的留存和保管工作,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附件:

1.学业预警学生成绩核查流程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邮寄情况统计表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单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4-2015第一学期美术与设计学院学业预警名单.xls附件: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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