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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批次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6〕1号)文件(见附件1)及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16年秋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材料上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请各部门行政办负责通知到本部门相关老师,做好2016年秋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并且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任教人员,2016年秋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只针对博士。

二、申报程序

(一)根据省里安排,秋季批次网上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21:59节假日除外)。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牢记网上申报账号密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粘贴装订,申请表上不能出现装订针;

(二)申请人自己上网下载填写打印所有表格。表格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需粘贴照片处贴好照片,所有上交的照片必须是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电子照片同版;

(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申报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注册成功并系统生成,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或本科以上);

(四)《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湖南教师网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下载,带双面打印表格进行统一体检);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湖南教师网下载,表中1—3栏由申请人填写);

(六)《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是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时在人事处签订的。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没有注明的提供教务处盖章的课程表);

(九)非专职教师需要上交教务处盖章的兼课课表;

(十)申报人在高校工作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在学校档案室复印最近2年的)。

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上交。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于10月20日前自己到长沙市第四医院体检中心二楼进行体检。因为要验血,请不要吃早饭,需带下载的体检表(贴好照片)、本人身份证,自己支付体检费,体检完成自己到医院领回体检表。体检必须为当年的,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并加盖公章。

(二)请申报人于11月1日提交以下材料到人事处

1.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电子照片同版的1寸彩照2张;

2.全部纸质申报材料;

3.填写《2016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并注明(姓名+教师资格)发到电子邮箱rsczc@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28227。

附件:1.湘教资办字〔2016〕1号文件

2.2016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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