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
为在我院组织开展好“我想有个家”安居工程公益募捐活动,现将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安居工程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7〕10 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组织开展好募捐活动,个人捐赠以教职工为主,学生自愿。请各部门、各班级于3月13日前收取捐款并将捐赠情况汇总表交至党政办。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安居工程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2017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