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美术与设计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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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人才为根本,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在普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作好重点建设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与优化工作;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通过带头人的学术水平、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打造优秀学术团队;以科学研究为重点,通过科研选题、学术交流,凝练学科方向,产生新的学科增长点;以科研条件建设为保障,夯实学科建设的物质基础实现我院重点(建设)学科的逐步提高。


建设和管理

学院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学院负责制订全院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工作规划,审定有关管理办法,组织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和检查评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做好本系(部)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建设规划、师资建设规划,为重点建设学科提供人才、设备、办公实验用房及其他条件;学科带头人根据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学科各项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各管理部门应通力合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满足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 学院应把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作为学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高度重视,具体抓重点(建设)学科梯队人员的建设并对其培养进行指导。学院实验室、图书资料等建设应根据重点(建设)学科研究方向给予重点扶持,为重点(建设)学科开展各项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重点(建设)学科实行学科方向带头人责任制,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学科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审批研究计划、经费使用计划;组织指导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的申报论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各种检查、评估等工作。


点(建设)学科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对学院负责,学科组成员对学科带头人负责,做到奖惩分明。


学科带头人的职责

(一)制定本学科的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二)负责整个学科学术梯队的组建;

(三)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四)负责争取各种科研项目经费;

(五)负责检查本学科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六)负责培养、推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八条 (一)美术与设计学院重点建设学科三年建设期应编写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正式出版的教材4部或出版专著3部;院级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学科发表20篇以上(含20篇)CSSCI期刊论文,其中有8篇以上(含8篇)被SSCI、A&HCI、新华文摘(全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辑要)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二)我院重点(建设)学科每年需要完成论文(Cssci8篇以上(含8篇)、完成专著1部、主持大型学术活动1项、参加大型学术交流活动2次以上、开展学术研讨或活动6次以上。

(三)各学科研究方向老师每年度科研工作要求:美术创作与理论研究方向老师每年必须参加省级以上的美展一次;小学美术教育研究方向老师每年必须发表省级以上(美术教育类)文章一篇;民族民间美术研究方向老师每年必须发表省级以上(民族民间美术类)文章一篇。

(四)各学科研究方向每年度完成相关科研活动15次以上,并分学期提交活动记录。

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期的第二年底2019年12月)进行中期检查,正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按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指标对重点(建设)学科进行检查、评估,要求完成建设期三分之二的任务量,三年建设期满进行验收评估。

第十条 院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要根据任务书和进度计划,检查一次计划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报科研办公室备案。在建设期内,学院每年下拨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一)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是用于学科建设发展的专项经费,不得作为个人经费;

(二)重点(建设)学科经费应进行预算开支,主要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进行学术交流,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专著与高级别论文的奖励资助按学校奖励1:1配套;

  (三)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要根据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统筹安排,由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执行;

  (四)重点(建设)学科经费由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具体管理,但经费开支必须与学科梯队人员商议,经学科梯队两位成员签字、学院分管科研秘书核实、院科研处审核,院领导批示,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五)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每年应将经费开支情况通报梯队所有成员。请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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