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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学生公寓管理作息时间以及寝室管理纪律规定如下:

一、熄灯时间

星期日——星期四熄灯时间为22时30分

星期五——星期六熄灯时间为23时

二、纪律管理

1.行为认定

晚归:熄灯时间点后回寝室者视为晚归;

窜寝:熄灯时间点之前滞留异性寝室者视为窜寝;

留宿异性寝室:熄灯时间点之后滞留异性寝室者视为留宿异性寝室。

2.处罚处分

对于晚归、校外留宿的学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窜寝、留宿异性寝室者一经查处发现,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违纪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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