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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7〕32号)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我校在职教师。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入选我校“百名英才支持计划”的学术骨干后备人才或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等。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有关要求

1.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各部门、各单位在确定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并在报送推荐人选材料时一并报送由部门出具的保证该推荐人选能全职脱产研修的承诺书。

2.为提高录取率,请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接收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请查看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

3. 学校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一年内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三、推荐选拔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按选派条件择优确定推荐1人,有学科教学论教学的院部可增报1人。

2.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3名人选。

3.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再报送教育部武汉中心。

本次推荐的未录取人员可继续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

四、材料要求

1. 《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附电子版);

3. 被推荐人科研成果和其他有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份;

4. 所有申报材料4月19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dysfrsc@126.com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 谭永;电话:88228215

附件:1.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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