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美术与设计学院实验、实践中心工作条例



1、实验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实验室应贯彻为教学服务的原则,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2、工作人员,热心实验室工作,精通有关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要较熟练地掌握本室有关的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以便不断提高实验的技术水平,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协助指导学生实验,搞好实验设备的技术管理、维护等工作。

3、学生到实验室上实验课要听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爱护仪器设备。

4、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其成为教师、学生等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5、教师要按照计划安排教学,指导学生认真实验,上实验课教师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6、实验室应保持肃静、文明、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7、加强科学管理,结合本室情况制定好设备、器材的保管、使用细则,管好技术资料,防止丢失、损坏和浪费。不经系领导批准,不得任意调拨和对外处理,严禁私自挪用。

8、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制度,做好防盗、防火等一切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乱放。

9、各类人员既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共同搞好实验室卫生等工作。

10、实验室人员和学生在实验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应注意安全,按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11、管理人员为主要负责人,要辅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并做好“日志”登记。(期末交实验室统一保管)。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